【寻衅滋事罪】信息网络空间中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认定
基本案情 2022年11月下旬,被告人曹某某为增加个人自媒体账号的流量、知名度以及获取直播打赏带来的经济利益,通过发布抖音作品、直播互动等方式编造“胡鑫宇事件是自导自演”“孩子在他(曹某某)手上”等虚假信息,其中在抖音发布了96个涉胡鑫宇事件视频,编造胡鑫宇事件虚假信息的作品有23个,共计有21597点赞、16912评论、2850收藏。2023年2月2日,江西省、市、县三级联合工作专班就胡鑫宇事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胡鑫宇事件调查情况,认定胡鑫宇系自缢死亡。为进一步提高个人自媒体关注度及网络直播带来的经济利益,曹某某继续炒作胡鑫宇事件,在其抖音、快手账号编造“胡鑫宇事件是一个剧本,家属是演员”“胡鑫宇及其家属被公安机关抓起来了”“胡鑫宇还活着、尸体是假的、尸体不是胡鑫宇”等虚假信息,通过上传作品和直播方式进行散布。新闻发布会后,曹某某通过抖音、快手平台散布涉及胡鑫宇事件的虚假信息作品数共计13个,该13个虚假信息作品被点赞9291次,被转发1830次,被浏览53322次,被评论11261次。2023年2月15日至3月20日期间,曹某某在快手平台就胡鑫宇事件直播111场,其中71场直播涉及编造胡鑫宇事件虚假信息,直播时最高在线人数达千余人,粉丝频繁打赏。自2022年11月直播胡鑫宇事件以来,曹某某通过4个抖音账户、2个快手账户直播获利近5万元,其中2个快手账户在2023年2月3日至4月期间的直播收入共计3.94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