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律师深度分析婚姻家事】父母出资购房款: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司法实践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房价的上涨,父母出资帮助已婚子女购房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然而,当婚姻关系走到尽头,这些出资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常常成为婚姻家事离婚案件中的争议焦点。本文成都律师将通过分析一起离婚案件,探讨父母出资购房款在法律上的性质,以及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其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
案件概述:
女方与男方婚后因感情破裂,向某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财产分割过程中,男方主张存在418万元的夫妻共同债务,该债务来源于其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所提供的借款。男方提供了借条和银行流水作为证据,但女方对此不予认可,认为该款项是男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法院最终认定该笔款项无法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
争议焦点:
- 父母出资购房款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
- 如何界定父母出资的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
法院裁判要旨: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男方提供的借条真实性无法核实,且无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对该借款形成合意。同时,银行转账记录与男方主张的债务金额不符。因此,法院未将男方主张的418万元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分析: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需要夫妻双方形成共同意思表示,即“共意”。在本案中,由于缺乏夫妻双方对借款的共同意思表示,法院未认定该债务为共同债务。
- 父母出资的性质界定: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其性质可能为赠与或借款。《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明确,首先应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照民法典的原则处理。
- 举证责任的分配:主张存在借贷关系的一方应承担举证责任。在本案中,男方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因此法院未支持其主张。
结语:
父母出资购房款的性质判定,需综合考虑是否存在明确的借款约定、夫妻双方是否有共同借款的意思表示,以及出资行为是否符合一般生活经验。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将依据证据的充分性和相关法律规定,审慎判断该类出资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
联系我们:
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或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有疑问,欢迎联系我们。我们的专业律师团队将为您提供一对一的法律咨询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