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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罪】警惕!利用虚假诉讼申报虚假破产债权将承担刑责

虚假诉讼罪,是指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文将通过郑某等人的案例,深入探讨利用虚假诉讼申报虚假破产债权的行为如何定性,以及法院的裁判逻辑。

一、案件概述:郑某等人的虚假诉讼行为

2019 年 3 月,被告人郑某与陈某滨、丁某恶意预谋,精心捏造了郑某向陈某滨借款 210 万元,并由陈某滨实际控制的某服饰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虚假事实。丁某提供面额为 210 万元的虚假承兑汇票作为所谓的证明材料,陈某滨则作为原告堂而皇之地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其目的就是在某服饰公司司法拍卖过程中申请参与财产分配,从而获得一部分执行款。某市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郑某偿还陈某滨借款 210 万元及相应利息,某服饰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民事判决生效后,陈某滨向法院申请执行。因某服饰公司进入破产程序,陈某滨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然而在被发觉后又主动撤回了申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郑某、陈某滨、丁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相继自行到公安机关投案。

二、案件细节:从预谋到虚假诉讼

  1. 预谋与捏造事实
    2019 年 3 月,郑某与陈某滨、丁某三人暗中谋划,编造出郑某向陈某滨借款 210 万元,并由某服饰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虚假事实。丁某更是提供了面额为 210 万元的虚假承兑汇票作为证明材料,试图以此蒙混过关。
  2. 提起民事诉讼
    2019 年 3 月 18 日,陈某滨以其与郑某、某服饰公司存在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郑某偿还陈某滨借款 210 万元及相应利息,某服饰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 执行与申报债权
    民事判决生效后,陈某滨向法院申请执行。因某服饰公司进入破产程序,陈某滨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后在被发觉后主动撤回了申报。
  4. 案件进展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郑某、陈某滨、丁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相继自行到公安机关投案。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作出(2022)苏 0581 刑初 1259 号刑事判决,认定郑某、陈某滨、丁某犯虚假诉讼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宣判后,无抗诉、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三、法院的裁判逻辑

(一)虚假诉讼罪的认定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郑某、陈某滨、丁某的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罪。具体理由如下:

  1. 捏造事实
    郑某、陈某滨、丁某预谋并捏造了郑某向陈某滨借款 210 万元,并由某服饰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虚假事实。丁某提供虚假承兑汇票作为证明材料,陈某滨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 妨害司法秩序
    三人的行为导致法院基于虚假事实作出民事判决,严重妨害了司法秩序。陈某滨在某服饰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意图通过虚假诉讼获得执行款,进一步扰乱了司法秩序。
  3. 自首与认罪认罚
    三人均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三人承认指控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从宽处理。

(二)裁判要旨

  1. 虚假诉讼罪的认定标准
    行为人故意捏造债权债务关系提起民事诉讼,并以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在企业破产程序中申报虚假债权,意图达到多分配企业财产或者非法转移企业财产、逃避履行债务之目的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 307 条之一第 1 款规定的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是典型的虚假诉讼行为。
  2. 共同犯罪的处理
    在共同犯罪中,郑某、陈某滨、丁某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应当按照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三人均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四、法律适用与裁判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307 条之一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具体情形包括:

  1. 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8〕17 号)的规定,虚假诉讼罪中的 “捏造事实” 是指无中生有、凭空虚构特定事实的行为。
    法院认为,郑某、陈某滨、丁某的行为符合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且情节严重。因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裁判。

五、如何避免虚假诉讼罪的法律风险

为了避免虚假诉讼罪的法律风险,个人和企业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 明确行为动机:在涉及经济利益的行为中,务必明确自己的行为动机是否合法合规,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2. 避免伪造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坚决杜绝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行为,确保提交的证据真实、合法、有效。
  3. 合理行使诉讼权利:在应诉过程中,要合理、合法地行使诉讼权利,避免捏造事实或虚假陈述,维护司法公正和自身合法权益。
  4. 及时咨询法律意见:在涉及复杂经济纠纷时,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避免因无知而卷入犯罪。

六、结语

通过郑某等人的案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法律对于虚假诉讼罪的认定不仅关注行为人的具体行为,更注重其行为是否具有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后果。在涉及民事诉讼的活动中,行为人应充分认识到这种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性,避免因不当手段而触犯法律。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联系专业律师,获取法律咨询和辩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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